新加坡2025预算案:Triide协曈深度解析

近日,Triide新加坡办事处合伙人Ross Y. Limjoco 萧景升先生受邀分享了他对新加坡2025年预算案的见解与分析。凭借其深厚的专业背景,Ross从2025年预算案中提炼并剖析了一些以商业为核心的关键举措,结合现行法规提供了实践性评论,并与2024年预算案进行了对比分析。

作者: Triide  | 2025-03-20 | 政策与新闻

在他的分析中,我们精选了两个关键商业主题,旨在帮助客户和企业更好地应对在新加坡开展业务的复杂性,同时为那些有意在新加坡建立并发展业务的企业指出了潜在机遇。

 

企业税收措施

为支持企业管理现金流并推动业务增长,新加坡政府推出了几项税收措施:
1. 国际化双重税收减免(DTDi):
DTDi计划已延长至2030年12月31日,以支持新加坡企业拓展全球市场。
  • 对比分析:该计划在2024年预算案中已经实施,但2025年财政预算案中的延期为企业提供了更大的确定性和更长的规划国际扩张战略的期限。
  • 评论:该计划的延长体现了新加坡对企业全球化努力的坚定支持,对于依赖国际贸易的新加坡经济而言,这一政策尤为重要。

 

2. 并购(M&A)计划:
为鼓励通过并购实现增长,M&A计划已延长至2030年12月31日。
  • 对比分析:M&A计划在2024年预算案中已获得延长,而在2025年的进一步延长表明政府继续鼓励企业通过并购实现整合与增长。
  • 评论:M&A计划的延长对寻求通过并购扩张的企业来说是积极的举措,减轻了与此类交易相关的税收负担。

 

3. 土地集约化津贴(LIA):
LIA计划已延长至2030年12月31日,并降低了持股要求,以鼓励高效利用土地资源。
  • 对比分析:土地集约化津贴(LIA)计划在2024年预算中已经实施,但2025年财政预算案中降低持股要求的举措,使更多企业更容易获得该津贴资格。
  • 评论:LIA计划的延期及条件放宽,鼓励企业优化土地利用,这对于土地资源稀缺的新加坡至关重要。

 

4. 创新税收激励:
自2025年2月19日起,企业根据获批成本分摊协议(CSA)为创新活动支付的款项将享受100%税收扣除。
  • 对比分析:在2024年预算中,企业可对符合条件的研发(R&D)支出(包括在合作研究协议(CSAs)下产生的费用)申请部分税收扣除。尽管具体扣除率因活动性质而异,但通常低于100%。新政策为经批准的CSAs下为创新活动支付的费用引入了100%的税收扣除。这一全额扣除显著降低了合作研发的税后成本,使企业参与联合创新项目在财务上更具吸引力。
  • 评论:从部分扣除转向全额扣除,体现了政府对激励合作创新的承诺。通过提供100%的扣除,政府表明合作(而非孤立努力)是推动技术突破及应对可持续性和数字化转型等复杂挑战的关键。

 

5. 《1947年所得税法》第13W条:
原定于2027年12月31日到期的资本收益免税政策现已取消截止日期,符合条件的收益范围扩大到包括处置被投资公司根据适用会计准则入账为权益的优先股所得收益。此外,持股门槛条件可在集团基础上评估。以上这些变更将自2026年1月1日起对处置所得收益生效。
  • 对比分析:在2024年财政预算案中,第13W条款原定于2027年到期,且符合条件的收益范围较窄。
  • 评论:取消截止日期和扩大符合条件的收益的适用范围为公司提供了更明确的政策预期,并有利于激励长期投资。基于集团整体计算的持股比例新规是一项积极举措, 因为它简化了企业集团的合规要求。

 

6. 员工股权薪酬(EEBR)下向控股公司或特殊目的实体(SPV)的付款
自2026年课税年度起,支付至控股公司或SPV以发行新股的相关服务费用将受到更严格的审查。此类费用仅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方可享受税收扣除:
  • 直接归因于发行过程;
  • 符合合理的商业目的;
  • 具备充分的证据证明实际提供了相关服务。
  • 对比分析:此前,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债券和贷款(EEBR)下的税收扣除指南较为宽松,重点在于鼓励企业通过债券和股票发行筹集资金。2025年预算中引入更严格的文件要求,反映了政策向确保合规性和防止计划滥用的转变。
  • 评论:关于EEBR相关成本税收扣除的澄清,是新加坡为确保税收扣除不被滥用于人为利润转移或税基侵蚀的更广泛努力的一部分。通过收紧与EEBR相关支付的规则,政府旨在维护其税收体系的完整性,同时支持真实的融资活动。

 

7. 项目和基础设施融资税收激励
合格项目债务证券(QPDS)计划将于2025年12月31日后失效。根据QPDS计划,为合格项目(例如基础设施、工业或绿色项目)发行债务证券的公司可享受税收优惠,包括对投资者的利息收入免税以及对非居民投资者的支付降低预扣税率。在此日期之后,公司将无法为新发行的证券获得这些优惠,但根据该计划已发行的证券可能继续享受相关优惠直至其各自到期日。
项目债券投资者可继续从合格债务证券(QDS)计划等债务证券的税收优惠中获益,前提是这些债务证券符合QDS资格并满足该计划的条件。
对于经批准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实体,从合格海外基础设施项目/资产中获得的合格外国来源收入的税收豁免将延长至2030年12月31日。
  • 对比分析:与以往预算中延长合格项目债务证券(QPDS)计划以支持长期资本筹集活动不同,2025年预算并未包含对该计划的延期或替代方案。与2024年预算同时支持QPDS和合格债务证券(QDS)计划相比,2025年预算体现了政策的整合。这反映了向利用QDS计划作为激励债务证券的主要机制的转变。
  • 评论:允许合格项目债务证券(QPDS)计划在2025年12月31日后失效的决定,反映了新加坡政府的战略调整。尽管该计划在支持合格项目的资本筹集活动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但其终止表明政府可能正转向更新或更具针对性的举措,以更好地适应当前的经济和可持续发展优先事项。

 

对于企业和投资者而言,合格债务证券(QDS)计划的延续提供了清晰度和确定性,使他们能够有效规划资本筹集活动。然而,从QPDS计划的过渡可能需要战略调整,特别是对于那些依赖其特定激励措施的公司而言。

 

8. 金融行业激励(FSI)计划新增优惠税率(CTR)
自2025年2月19日起,符合以下类别的企业可享受15%的优惠税率:
  • FSI-标准类别:银行、保险、资本市场等金融机构
  • FSI-信托公司:提供信托服务的机构
  • FSI-总部服务:作为地区或全球总部的金融机构

 

  • 对比分析:这一新的优惠税率(CTR)层级与全球税收改革保持一致,特别是经合组织(OECD)的第二支柱框架。
  • 评论:新加坡2025年预算中对金融部门激励计划(FSI)-标准层级、FSI-信托公司及FSI总部服务计划的更新,体现了政府致力于维持新加坡作为全球领先金融枢纽地位的决心。通过引入15%的优惠税率,政府确保新加坡在吸引跨国企业、信托公司及金融总部方面保持竞争力。

 

9. 此外,请注意企业所得税(CIT)退税及CIT退税现金补助政策保持不变
在2025课税年度(YA 2025),企业可继续享受应纳税额50%的CIT退税,每家公司上限为40,000新元。
对于在2024日历年内雇佣至少一名本地员工的活跃企业,将延长发放2,000新元的现金补助(计划从2025年第二季度起发放)。
维持增强版CIT退税及现金补助政策,旨在帮助企业继续从近年来的经济挑战中恢复。特别是现金补助,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即时的流动性支持,这一点至关重要。

 

对重点行业的支持

2025年财政预算案强化了新加坡作为金融、保险、航运和房地产全球中心的地位:
1. 房地产投资信托 (REITs):
新加坡房地产投资信托交易所交易基金(S-REIT ETFs)受托人税务透明处理的2025年12月31日截止日期已被取消。根据这一处理,S-REIT ETFs从S-REITs收到的、后者从特定收入支付的分配被视为由S-REIT ETFs的投资者直接收到。这确保投资者根据自己的税务状态而非ETF级别被征税。
S-REIT ETFs分配给合格非税务居民非个人和合格非税务居民基金的10%最终预扣税率已延长至2030年12月31日。
  • 对比分析:与2024年预算侧重于短期政策延期的特点相比,2025年预算采取了更为长远的视角。这一转变凸显了政府对提供稳定性和可预测性以吸引并留住全球资本重要性的认识。相关调整也与新加坡提升其作为房地产投资及金融创新领先枢纽地位的更广泛目标相一致。
  • 评论:取消S-REIT ETFs税收透明处理政策的到期日规定,确保了有利的税收待遇将无限期延续,此举旨在鼓励对S-REIT ETFs的长期投资。将10%的预扣税率(WHT)政策延长,提供了长期稳定性,与新加坡通过提供有竞争力的税收优惠吸引外资的战略相契合。同时,这也确保了与S-REITs整体税收框架的一致性,该框架已享有类似的激励措施。

 

2. 保险业务发展(IBD):
IBD和IBD-专属保险(IBD-CI)计划延长至2030年12月31日,自2025年2月19日起为合格实体引入15%的新优惠税率(CTR)层级。降低的税率适用于从以下合格活动中获得的收入:
IBD:战略决策、知识产权管理、区域分销和其他高价值功能
IBD-CI:专属保险活动,包括为集团内相关实体提供风险管理和承保服务
  • 对比分析此前,优惠税率(CTR)因具体活动类型而异。2025年预算中引入的15%新CTR与经合组织(OECD)第二支柱全球最低企业税率标准保持一致。
  • 评论:通过将相关激励计划延长至2030年并引入15%的优惠税率(与全球税收改革同步),政府确保新加坡在吸引跨国企业和自保保险公司方面保持竞争力。

 

3. 航运和海事部门:
批准的航运融资安排(ASFA)奖励和海事部门激励(MSI)已延长至2031年12月31日,扩大范围包括可再生能源活动。
ASFA奖励自2025年2月19日起生效,为以下项目提供预扣税豁免:
  • 获批实体向非税务居民贷款人支付的利息和相关款项,用于在2031年12月31日或之前签订的合格融资安排,以资助船舶和集装箱的购买或建造;以及
  • 根据融资租赁(FL)协议向非税务居民出租人支付的船舶和集装箱租赁款项(不包括通过新加坡常设机构经营而获得的款项)。

 

以下合格范围已更新并自2025年2月19日起生效:
  • 扩大MSI-航运企业(新加坡船舶注册处)(MSI-SRS)、MSI-批准的国际航运企业(MSI-AIS)和MSI-航运相关支持服务(MSI-SSS)下规定的船舶管理服务范围,包括排放管理服务;
  • 扩大MSI-SRS和MSI-AIS下离岸可再生能源活动的范围,覆盖陆上生成的可再生能源的海底分配;
  • 扩大MSI-海事租赁(船舶)(MSI-ML(船舶))下用于离岸可再生能源活动的船舶范围,包括支持陆上生成的可再生能源海底分配的船舶;
  • 允许从第三方租入并根据被视为销售协议的FL处理的资产在MSI-ML(船舶)和MSI-ML(集装箱)奖励下被认定为合格资产;以及
  • 扩大MSI-SSS下航运相关支持服务的范围,包括海事技术服务。

 

  • 对比分析:尽管核心激励措施保持不变,2025年预算对希望从亚洲船运基金(AFSA)及海事部门激励(MSI)计划中受益的公司引入了更为严格的合规要求。此前,政策重点主要在于扩大合格活动范围及简化申请流程。
  • 评论:激励计划的延期凸显了新加坡致力于维持其作为全球海事枢纽地位的决心。通过持续提供税收优惠,政府旨在吸引并留住航运公司、船舶管理公司及其他海事服务提供商,从而巩固新加坡在国际海事领域的竞争力。

 

如果您位于新加坡的企业需要进一步了解这些变化如何影响您的运营,或者需要税务规划、合规或优化业务策略方面的支持,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随时为您提供帮助。

 

萧景升先生(Mr. Ross Y. Limjoco)

合伙人

新加坡,菲律宾

电邮: ross.limjoco@triid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