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月7日起,中国出具送往其他缔约国使用的公文书仅需办理附加证明书(Apostille)
2023年3月8日,中国加入《关于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该公约将于2023年11月7日在中国生效。
自11月7日起,中国出具送往其他缔约国使用的公文书,仅需办理《公约》规定的附加证明书,无需再办理中国和该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同样,其他缔约国出具送往中国使用的公文书,亦仅需办理该国主管机关签发的附加证明书,无需再办理该国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中国外交部(MOFA) 是《公约》指定的附加证明书签发机关,负责为国内出具的公文书签发附加证明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及部分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可为本行政区域内出具的公文书签发附加证明书。
可签发附加证明书的地方外事办公室列表 (截至2023年10月23日)
省级外事办公室(25个)
安徽、重慶、福建、廣東、廣西、貴州、河南、黑龍江、湖北、湖南、海南、吉林、江蘇、江西、辽宁、四川、山東、上海、陝西、雲南、浙江、甘肅、河北、山西、內蒙古
市级外事办公室(6个):
长春、哈尔滨、宁波、济南、青岛、深圳
中国附加证明书将以贴纸形式呈现,并加盖银色国徽印章。外交部及各地外事办公室签发的附加证明书支持线上核验,可登录 http://cs.mfa.gov.cn/ 查询。
如需查询《公约》缔约国和地区的完整名单,请点击 此处 。
需要注意的是,发往中国香港特区或澳门特区使用的此类文书按现行规定办理,无须加盖附加证明书,双方往来文书的认证流程将继续遵循现有协定,例如经中国委任的认证官员进行认证。